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包含内容:

        电子工程安装服务:雷达、导航与测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,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,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,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,其他电子工程安装服务;

        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: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、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、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、通信系统工程服务、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服务、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、广播系统工程服务、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服务、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




        包工程范围:

        一级资质
        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        二级资质
        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、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        注:
        1.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。
        2.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、防微振、微波暗室、电磁兼容、防静电、纯水系统、废水废气处理系统、大宗气体纯化系统、特种气体系统、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。
        3.电子系统工程指:雷达、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;计算机网络工程;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;监控系统工程;自动化控制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化系统工程;应急指挥系统;射频识别应用系统;智能卡系统;收费系统;电子声像工程;数据中心、电子机房工程;其他电子系统工程。
        4.建筑智能化工程指: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;建筑设备管理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卡应用系统;通讯系统;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;停车场管理系统;综合布线系统;计算机网络系统;广播系统;会议系统;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;智能小区管理系统;视频会议系统;大屏幕显示系统;智能灯光、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;火灾报警系统;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。
       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、电子、通信、自动化、电气等专业职称。